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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23-11-16 | 點閱數: 406
【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訊息1121116】十縣市投書—校事會議成為宰制教師巧門,教師法精神蕩然無存 自從教育部於109年6月實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後,所謂「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提升教師專業地位」的立法目的已逐漸蕩然無存,更造成現場基層老師不能管、不敢管、甚至被打也只能忍氣吞聲的狀況。 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等十縣市教師工會,同聲呼籲:教育部長潘文忠,您不知道基層教師已經被教育部的所做所為寒了心嗎? 投書媒體刊登網址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615656 十... 觀看完整文章
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23-11-14 | 點閱數: 151
【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訊息1121114】轉全教總回應黃敬平議員1114質詢新聞稿 針對桃園市議會黃敬平議員要求某校校長、全體一級主管到議會備詢,以及今日在市政總質詢之內容,全教總回應如下: 一、全教總關切民代問政分際,並非針對黃議員個人,歷來如有民代藉勢藉端大陣仗要求教育人員到議會備詢,本會始終表達堅定反對立場。民代就是代議士,言行本應受到公評,NGO就事論事指教議員,卻被指為反民主,難不成議員才是頭家? 二、針對桃園本次個案,就學校有無通報,是否有疏失,全教總完全沒有評論,我們只關切議員大陣仗要求校長暨全體一級主管到議會備詢的正當性與必要性,以及是否影響該校正... 觀看完整文章
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23-11-13 | 點閱數: 99
【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回應黃敬平議員聲明】 1、「地方行政機管組織準則」第2條對於地方行政機關之定義,已做反面排除,學校並不包含其中,亦即學校教育人員非質詢對象,已臻明確。議員質詢權力來自於法律授權,如果對於法令不清楚,可以詢問議會的法制處。近日花蓮縣議會法制室主任才明確說明: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48 條規定,議員質詢對象是縣長及縣府一級主管,(https://news.owlting.com/articles/517239)相信桃園市議會法制處不會做另類解釋。 2、如議員對於學校事務有不解之處,最多邀請校長到議會列席說明已經足夠,根本毋需具有教師身分的主任到場備詢。... 觀看完整文章
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23-11-13 | 點閱數: 80
【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訊息1121113】轉全教總新聞稿—民代要求教育人員備詢層出不窮。全教總:呼籲議員適可而止,教育主管機關捍衛教育人員專業尊嚴 近日民代介入校園事務的事件頻傳,繼新北、台中後,桃園市議員黃敬平11/14要求學校一級主管到議會備詢,凸顯了民代將議場當成秀場的問題。 全教總認為,黃敬平應立刻停止此一不當質詢。 針對桃園市政府及教育局,協助議員發文至校的行為,本會也表達遺憾,呼籲市府與教育局應堅守法制和教育中立,捍衛教育人員尊嚴,保障校園民主。 全教總新聞稿全文:https://www.nftu.org.tw/news/news_view.... 觀看完整文章
桃園市教師會 - 福利訊息(限會員) | 2023-11-12 | 點閱數: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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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師會 - 福利訊息(限會員) | 2023-11-12 | 點閱數: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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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師會 - 福利訊息(限會員) | 2023-11-10 | 點閱數: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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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師會 - 福利訊息(限會員) | 2023-11-10 | 點閱數: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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