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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20-11-14 | 點閱數: 237

【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1091114】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校務評鑑辦法草案會議回報

由於高級中等教育法、私立學校法之規定,高級中等學校須接受教育主管機關5年1次之校務評鑑。桃園市教育局目前研擬採用國教署版本。

本會提出建議如下:

建議評鑑資料電子化,避免巨量紙本形成學校負擔

建議校務評鑑可考慮結合特教評鑑辦理

建議同一周期評鑑之規準應保持一致

入會網址
https://www.tycta.org/tycta/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