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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19-10-04 | 點閱數: 1272

一、會議名稱: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二、會議時間:108年10月4日

三、本會出席代表:依據「桃園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第四點,本會共6人出席。

四、會議重點:

依教育部108年9月函釋,若學校已於常態編班作業前先行決定各班班級導師為何,再行抽取學生群組,與準則所定流程不相符,請學校依規定辦理編班及導師抽籤作業。

yes本會意見:期末導師搬遷下學年教室,「學生尚未編配」,「不違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六條第三項。是以在不違背法令下,建議教育局應行彈性處理。

主席結論:修訂桃園巿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將各校新舊生編班時間提前於6/25至8/11辦理。落實學校自主管理,依各校實務狀況,安排編班作業並符合相關規定。在常態編班時程內,各校可以彈性運用,甚至可以分兩階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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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8學年度第一次桃園市常態編班委員會會議回報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