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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18-04-12 | 點閱數: 539

桃園市107年度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第一次會議報告

1. 教育部107年4月2日台教授國字第1070034940號函中說明第三點提及:有關本年度教師申請介聘年資採計部分,倘因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得採計至多兩學期。因此函只回覆本市教育局,此條規定未來是否採計,須等教育部公文正式發函至各縣市教育局處後為準。目前仍不變動。

2.各介聘期程請參閱檔案照片。

3.各項訊息以教育局官方網站為準,請各位老師密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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