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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桃園市教師會 - 防疫專區 | 2020-03-06 | 點閱數: 350

因應108學年第二學期延後開學,全教總主張:

▲教育部應敦促各縣市主管機關依有關規定延長聘任訖日至7月31日止,且妥善規劃次一學年度代理教師聘任期間,

同時監督各縣市查察各該學校係否有未給付或扣發工資卻要求教師無償到校提供勞務等情,以維護各該教師權益。

▲桃園市教師會亦同步要求桃園市教育局,並立刻獲得教育局長首肯。
桃園市代理教師的聘期同步延後至109年7月16日。


相關公文請參閱http://www.nftu.org.tw/News/news_view ... NewsID=20200203101705D574